您好!欢迎来到河南省书法家协会!
入会细则
你当前的位置:首页 > 协会概况 > 入会细则

入会细则

河南省书法家协会个人会员入会条件细则

2016年6月14日河南省书协主席团会讨论通过)

 

根据《河南省书法家协会章程》规定,为推动书法事业繁荣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个人入会条件细则如下:

一、在创作上有较高水平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入展河南省书法篆刻作品展(届展)一次。

2、参加由河南省书协独立主办的专项展及其他展览,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原则上入展两次。

3、由河南省书协主办的群众书法作品展入展三次或者获奖两次。

    4、参加两次由省书协参与主办、承办或协办的展览,征稿启事中有作为入会条件之一的,另须参加一次由省书协独立举办的展览且符合征稿启事中关于入会条件的要求。

5、由河南省书法考级中心组织的书法考级通过专业一级。

6、书法创作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

二、在理论研究上有较高成就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全国省级以上的专业书法报刊、杂志发表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二篇以上,每篇字数不少于3千字,符合学术规范,且须通过河南省书协组织理论专家组认定。

2、参加由河南省书协主办的书法研讨会论文入选或获奖,以征稿启事规定为准。

    3、有国家正规出版单位出版的书法学术专著,由河南省书协主席团成员提出推荐意见,且须通过河南省书协组织理论专家组认定。

    4、理论研究具备加入中国书协条件。

三、从事教育、编辑、组织工作等有显著成绩或有突出贡献者,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大专院校、中小学校或非全日制教育机构从事书法教育工作5年以上,有专业职称的教师。

2、在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和出版社担任编辑工作5年以上,有专业职称的采编人员。

3、在省级以上专业书法报刊和出版社或各团体会员书法网站担任专职记者工作5年以上,有一次作品入选河南省群众书展优秀作品。

4、各市、直管县驻会的组织工作者任职5年以上,且在工作岗位上取得突出实绩者。

四、个人会员发展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各团体会员要严格把关,凡不符合入会条件细则的,请不要上报。各团体会员应于4月底前将《入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报送省书协,逾期将列入下一年度审批程序。

五、会员发展工作由主席团会按本细则严格审批,适时在河南省书法家协会官网上公布结果。


版权所有 © 2010-2020·河南省书法家协会(www.hnssfjxh.com)·中国·郑州
联系地址:郑州市经七路34号 书协电话:0371-63818381 书协信箱: hnssx@126.com
备案号:豫ICP备11030135号 技术支持:郑州市蜂巢易科商贸有限公司